政府為了提供個家庭各種特殊情況的特殊協助,提供了許多補貼與津貼方案。以下幫大家整理重點與幼孩童相關津貼: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行政院為協助養育兒童,強化家庭照顧功能、支持家庭選擇,建構完整0歲至2歲兒童照顧體系、營造有利生養環境,為兒童人口質量的提升奠基,特訂定此計畫。
◆實施對象:
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且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之家庭,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實施內容:
(1) 低收入戶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含現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
(2) 中低收入戶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 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之家庭,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家裡有3歲以下子女,且參加就業保險年資累計滿1年,可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讓家有新生兒的勞工朋友兼顧家庭與工作,安心陪伴孩子成長。
◆實施對象:
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3歲以下。
◆ 實施內容:
以被保險人申請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計算,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可以分別請領,每一子女之父母合計最長發給1年。
保母托育補助
「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之托育費用補助自97年4月起開辦,希冀透過計畫推動提供平價、可靠的普及托育服務,以協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支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以增加生育意願。
◆ 實施對象:
(1) 家中有未滿2歲幼兒之家長。
(2) 社區保母系統、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含托兒所兼辦)。
(3) 保母人員:取得保母人員技術證、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或受僱於托嬰中心並符合兒童及少年複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
◆ 實施內容:
(1)一般家庭: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最高3,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4,000元。
(3)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每月補助5,000元。
三位子女以上家庭不受雙就業及綜所稅稅率限制。
遲緩兒補助計畫
內政部兒童局為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於發展遲緩兒童應提供早期療育服務及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訂定本計畫以資落實推動。
◆實施對象:
(1)未達就學年齡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 實施內容:
(1)補助對象屬低收入戶者,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千元為原則。
(2)補助對象屬非低收入戶者,每名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為原則。
(3)本補助與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 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不得重複領取。
(4)地方政府得訂定細項補助標準,以收因地制宜之效。
詳細資訊可到我的e政府網頁http://www8.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1-01.html#item7